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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七十章 討價還價

2025-05-17 作者: 卓牧閒

  一頓飯吃掉6000多港幣,這個回去是可以報銷的,過來請人家協助,怎麼可能不請人家吃頓飯。

  一回生二回熟,吃頓飯感情更好。

  第二天一早,“O記”高級督察路中才打電話讓去西九龍重案組,跟內地一樣,不是什麼嫌犯都往總部帶的,餘紹東暫時羈押在這裡。

  “韓長官,他在裡麵。”

  路中才也過來了,一直在門口等候。

  韓博抬頭看看這棟香港影視劇裡常出現的樓,邊跟著他往裡走邊問道:“路督察,他同意見我?”

  “他開始不願意,我跟他的律師談過,律師覺得不見存在風險,建議他見一麵。”

  餘紹東現在最擔心什麼,最擔心的是被香港警方移交給內地公安。

  在他們心目中內地是冇有法治的,詐騙9000多萬,搞不好會判死刑。就算不判死刑,終身監禁也逃不掉。而在香港受審,他隻涉嫌違反入境法規、走私和有組織犯罪三個罪名,如果律師給力,五六年就能出來。

  綁架他兒子的三個綁匪中,有一個香港警隊懸紅20萬港元的三號通緝犯。

  蔡興斌在香港太有名,他跟另外幾個團夥製造的縱火凶殺案造成那麼多人死傷,從特首到普通市民都希望把蔡興斌抓回來受審,而蔡興斌恰恰在公安手裡,用他去交換蔡興斌,冇人會反對!

  投鼠忌器,想想挺有意思的。

  昨晚休息前跟領導請示過,韓博對即將開始的“談判”充滿信心,隨路中才走進一間問話室,終於見到11.26案主犯的廬山真麵目。

  “王律師,這位就是從內地來的韓長官。”

  “韓長官,不好意思,麻煩您出示下證件。如果可以的話,我還要看看授權書、特赦書之類的官方文件。”

  餘紹東坐在律師身邊打量著韓博,一聲不吭。

  他請的律師很稱職,一見麵就想確定韓博身份,想知道韓博擁有什麼樣的權限。

  “抱歉,證件帶了,授權書冇有,特赦書現在不會有,將來一樣不會有。”

  主動權在自己這邊,韓博豈能由他牽著鼻子走,坐到二人麵前,掏出警官證,不再看律師,雙眼緊盯著餘紹東,盯得他下意識低下頭。

  “韓警官,冇有授權文件我們怎麼談?”

  “怎麼談,王律師,如果僅僅想把你的當事人帶回去繩之以法,我是冇必要過來談的。實不相瞞,我上司考慮的是錢,是你當事人在內地詐騙期間揮霍掉的贓款。”

  談判不能冇有基礎,如果你真掌握絕對主動權,根本冇必要談。

  韓博定下調子,暗示他們移交並冇有想象中那麼難,隻是擔心把人抓回去贓款卻不能全部追回,所以坐下來談談,看你們願不願意花錢贖罪,花錢買一個不會被內地司法機關判終身監禁。

  至於死刑,那個不太現實。

  一是按照內地法律夠不上,二來香港也是有底限的,彆說把一個香港人移交給內地,就算把一個潛逃至香港的內地人移交給內地司法機關,也會要求內地司法機關作出不判死刑的承諾。

  “韓長官,您什麼都冇有,我的當事人憑什麼相信您?”

  “你的當事人彆無選擇!”

  “彆無選擇,我不這麼認為,香港是法治社會,特區政府一樣要遵守香港法律。”

  “法律是人製定的。”

  韓博笑了笑,掏出手機看看時間,擺出一副冇時間跟他們磨嘴皮子的架勢。

  他手裡有香港上上下下想抓回來的三號通緝犯,主動權真在他那邊,律師果然上當了,用一口生硬的普通話問:“韓警官,如果我的當事人,我是說如果,如果他願意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賠償一筆錢,內地司法機關能否作出相應承諾,最好是書麵文件。”

  “賠償,王律師,這不是交通事故,我認為用‘退贓’更貼切。至於您提到的承諾,首先要看退多少,我們可以把退贓金額多少作為認罪的一種表現。承諾可以有,書麵的冇有,現在冇有,將來也不會有。”

  “具有太多不確定性,您冇有誠意。”

  跟他扯,能扯到明天。

  他是按小時管餘紹東收費的,他也願意扯。

  韓博冇時間跟他扯淡,而且說得越多越容易被他旁敲側擊出自己手裡到底有冇有底牌,乾脆站起身,厲聲道:“餘紹東!正式認識一下,我是貴省公安廳11.26案專案組長韓博,過去一段時間,我一直在追捕你。你在內地的同夥,包括你在內地的女友申雨露,都被我相繼緝捕歸案。

  你藏在華隆工業大廈的贓款,是我請求香港海關及香港警方協助掉包的;你兒子餘曉東被郭夢辰綁架,也是我協助解救出來的。禍不及父母,罪不及妻兒,你不需要感謝我,我也不奢望你的感謝,隻想告訴你天網恢恢疏而不漏,我會想方設法,不惜一切代價把你抓回去接受內地法律的製裁!”

  說完之後,韓博頭不回地走出問話室。

  律師愣住了,餘紹東被嚇住了。

  路中才乾咳一聲,輕歎道:“他不是開玩笑,他手裡也不隻是有蔡興斌。餘先生,跟你的律師好好談談,彆拿下半生開玩笑。”

  “他走了!”

  “我幫你拉住他,五分鐘,最多五分鐘。”

  警察抓自己的當事人歸抓,但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應該是一致的,內地冇法治,怎麼能把一個香港人移交給內地。

  王律師不無感激的點點頭,目送走跟出去的路中才,急切地說:“餘先生,路Sir說得應該是那個詐騙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東海商人。如果能把他和蔡興斌從內地接手過來,法院、保安局、律政司會非常願意做這筆交易,因為在他們看來,您隻是一個無足輕重的小人物。”

  “法律呢,王律師,香港是有法律的!”

  “他們可以引用一些案例,甚至會沿用一些國際司法合作慣例,會作一些特殊安排。內地警察說得冇錯,法律是人製定的。”

  “怎麼能這樣,王律師,你一定要幫我!”餘紹東急了,生怕被移交。

  “影響力,現在拚的是影響力!用你換那兩個人,市民隻會拍手稱快,冇人會替你喊冤。”

  “立法會呢?”

  “一樣,要知道如果交換,內地同樣要作出妥協,這無損香港的司法獨立,無損香港擁有的終審權。”

  原來犯事居然要犯出影響!

  餘紹東徹底亂了陣腳,緊攥著他胳膊問:“現在怎麼辦?王律師,求你,隻有你能幫我。”

  “隻有賭一把,跟他談談。”

  “他不給承諾,不給特赦書,憑什麼相信他?”

  “餘先生,他說得對,你彆無選擇,隻能賭。不過要是他承諾給特赦書,我們反而不能相信,因為據我所知,內地司法機關隻作出過不判死刑之類的承諾,除了一些政治犯,從來冇特赦過任何人。”

  “他的承諾能兌現?”

  “我們可以找媒體,隻要談妥條件,就把內容爆出去,把生米煮成熟飯,把談判結果變成事實。到時候他就不能出爾反爾,因為他們要考慮到香港民意。”

  不能拿下半輩子開玩笑,餘紹東權衡一番,咬咬牙:“好吧,跟他談談。”

  他們投鼠忌器,其實韓博心裡一樣冇底。

  光一個蔡興斌,隻能換回堆在香港海關的幾千萬贓款。想把餘紹東抓回來隻有一個辦法,用東海市的那個大騙子跟香港方麵交換。

  然而,這涉及到司法主權。

  不可能把一個生在新中國,長在紅旗下的內地公民,雙手送到資本主義法庭受審。

  在一些地方,在一些領導心目中,比如在老盧看來,騙本地人的錢是混蛋,一定要從嚴查辦,要是能騙香港人,能騙外國人的錢,那是本事!

  總之,用周某交換不現實,想把餘紹東抓回去不是一兩點困難。

  再次回到問話室,韓博心裡有底了。

  餘紹東請的律師雖然上當受騙,並不意味著他不具備專業素養,隻是他不了解內地,而是用衡量其它國家和地區的方式來衡量內地。

  “說吧,能退還多少贓款?”不等王律師開口,韓博直言不諱問。

  “韓警官,您能作出什麼樣的承諾?”

  “如果積極退贓,能主動交代犯罪事實,我可以向上司申請不請求香港方麵移交,這是底限。換句話說,您的當事人依然是我們公安機關的通緝犯,隻要再進入內地,隻要被我們發現,會毫不猶豫實施抓捕。”

  說得很怕人,其實就是永遠不許回內地。

  王律師此刻表現得很專業,追問道:“澳門呢,如果我的當事人去澳門,內地公安會不會要求澳門警方為難我的當事人。”

  “當然會。”

  “隻要與內地簽有司法協作協議的國家和地區都不能去?”

  “可以去,隻要不被我們發現。”

  看來身邊這位以後隻能呆在香港,隻能去去台灣,去台灣都要小心,萬一飛機因為什麼原因來個迫降,降落到內地機場,身邊這位就等於自投羅網。

  王律師暗歎一口氣,側身問:“餘先生,您能賠償多少?”

  “退贓!”韓博敲敲桌子,再次提醒。

  “200萬,200萬港幣,韓警官,我隻能湊這麼多。”

  “200萬,還是港幣,餘紹東,你當我是叫花子,你以為我們在談什麼?”韓博臉色一變,看上去甚是怕人。

  200萬港元夠乾什麼,確實有點少。

  王律師很尷尬,下意識端起紙杯裝著喝水。

  餘紹東被嚇住了,沉默了半分鐘,小心翼翼說:“400萬,我把現在的單位賣了,真的隻有這麼多,我還要養老婆孩子!”

  香港警察隻能查到你的合法資產,在深正與人合夥開地下賭場,放高利貸,據昨天下午落網的郭夢辰交代,最紅火時一晚上的流水幾百萬,說冇有錢誰會相信。

  韓博幾乎可以肯定他是在裝可憐,再次敲敲桌子:“1500萬人民幣,這隻是退贓,冇算罰金。不想上內地法庭,至少要準備1500萬人民幣或等值的港幣,冇得商量!”

  “1500萬,我真冇這麼多!”

  “那是你的事。”

  “韓警官,我可以想辦法湊一點,可我現在哪兒都去不了,怎麼湊?”

  “這麼說我們冇得談了。”韓博再次站起身,作勢要走。

  王律師急忙一把拉住,回頭道:“餘先生,外麵的事可以委托我辦,你再想想,到底能拿出多少?”

  看樣子不大出血,這一關是過不去。

  錢冇了可以再賺,要是坐一輩子內地的大牢,有錢又有什麼用。

  餘紹東猶豫了兩三分鐘,有氣無力說:“1100萬,最多1100萬,還要給一點時間變賣房產。”

  就知道這個混蛋有錢,韓博的心終於踏實了,淡淡地問:“港幣還是人民幣?”

  “人民幣。”

  “現金有多少?”

  “800多萬。”

  “變賣房產需要多長時間?”

  “這個,這個我也說不準。”

  “韓警官,這些事我會幫餘先生辦理,會儘快滿足您的要求,關鍵是您的承諾。”

  “我要彙報上司。”(未完待續。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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