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栽贓陷害 (5)

2025-05-17 作者: 洛雷

“正常執法?”羅雷麵無懼色的看著李紀偉,說:“既然是正常執法,請先出示搜查令!”

孫長燾和李紀偉對視一眼,兩人臉上一起露出相同的苦笑。

第104章反擊

孫長燾和李紀偉再次對視一眼,兩人一起點點頭。

李紀偉開口道:“要什麼搜查令,我們確定東西就在你身上,搜出來就真相大白了,大家說是不是?”

不少學生都點點頭,在他們看來事情就應該是這樣,警察搜查一個人是完全合法的,而且不容置疑。

田夕則持不同意見,但她欲言又止,畢竟她所掌握的多數是m國的法律知識,對華夏國的法律不是太了解,如果兩國在這方麵的規定有所差異的話,一開口豈不是要鬨笑話。

羅雷微笑著說:“警察搜查一個公民的個人財物,冇有出示搜查令,缺乏必要的法定程序,其搜查也就是違法的,不具有正義性。程序違法是不能被原諒的。正確的結果應該是,警方獲取的證據無效,更不能以此指控公民。”

“胡說!”孫長燾用威脅的口氣說:“你再敢胡攪蠻差、阻撓警務人員正常執法的話,我們就先把你抓緊局裡去!”

這是華夏國憲法上的一條明文規定,隻是大部分時候警察們熟視無睹,當事人多數不知道有這麼一條,習慣性的以為警察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都擁有搜查的權利。

羅雷一巴掌打在桌子上,厲聲喝道:“放肆,這是憲法中的明文規定!你竟然說是胡攪蠻纏,在座的各位可都聽得清清楚楚。而且我見有不少同學已經用手機把你剛才說的那句話錄了下來,怎麼樣,要不要傳到網上讓全國人民給評評理?”

孫長燾馬上蔫兒了,身為警察的他又怎麼會不知道有這麼一條法律呢,平常習慣了不用搜查令就對嫌疑人進行執法,而且當事人也很少有做出反抗激動的,久而久之他也就習慣了。

李紀偉是個剛做警察時間不長的人,見孫長燾被唬住了,趕緊朝他使個眼色,意思是接下來該怎麼辦?難道回去拿搜查令,等咱們回來的時候人家早把東西藏好了,你能找著才怪。

田夕看出了門道兒,開口道:“一口一個正常執法,這就是你們的正常執法嗎,我要告你們濫用職權,並且在找到證據之前威脅我的學生!”

同學們也都紛紛表示不滿,孫長燾隻好跟李紀偉說:“你回去拿搜查令,我在這裡看著,你快一點兒!同學們,我們不是冇有搜查令,而是忘記帶了,我們可是除惡揚善的警察,又怎麼會暴力執法呢,一會兒你們就能看到搜查令。請那些用手機錄下視頻的同學,都刪掉好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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