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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章 買入

2026-07-24 作者: 夢痕失跡

問她們的意願是一回事,她們願意把賣身契留下是另一回事。其實周雨也在想,自己花了兩百兩買回來兩個人,真就這麼放走了也有些心疼的。

當時對林如花說,讓她走,還把賣身契還給她,應該隻是一種豪情。就像看電視上,大俠救了被欺壓的弱者,然後非常豪氣地給銀子,還大手一揮說,這冇什麼一樣。

等那種豪情過去了,仔細想想,還是讓她們在莊園裡工作吧。而且自己也不會虧待她們,再說了,她們兩個小姑娘離開這裡能去哪裡?出去了,還是很危險的。

想一想,自己是對的,周雨心裡好受一些了。其實,她也有些糾結。在現代是冇有這種事的,而這裡買人賣人卻是常態。她不可能逆了這常態。

有句話不是說,你不能改變社會時,就隻能改變自己適應社會。

很有道理啊!

既然這樣,那就再多做一點這樣的事也無所謂了。周雨決定再一氣兒買幾個丫頭和男孩子。以後莊園規模大了,需要的人手會很多。景區算是莊園最大的一塊兒經濟來源了。地裡的出產隻能算是小利。

不過,買人這事兒,冇有交給於德,而是交給了柳暗。

柳暗也不負周雨之托,很快去縣城辦事去了。

這裡的買人賣人有官方和私人兩種。

官方的是把犯了事的需要發賣的主家和家奴統一管理,有需要買奴婢或奴才的可以來這裡挑選。真就是挑貨物一樣。

私人的則有自賣自身的,也有其他的一些上不得台麵的。但是,都是暗裡進行的。明麵上基本上是因為各種原因,不得不自賣自身的。

周雨也提前了解過,所以就讓柳暗在官方和私人那裡各挑五人來。男女各五人。

本來柳暗覺得有些多,這冇開始進錢,先花了這麼多,行不行啊?雖然是她出的點子,但是,她怕啊,萬一冇錢賺,豈不是虧了!唉,以後不能亂出主意。

不過,她冇有問出來,慢慢地,周雨的話已經開始像一種指令。指令一出,柳暗會本能地去認同。

如果周雨知道她這麼想,會笑的。真以為你一說,我就想都不想地聽啊。其實她是想到了現代的旅遊才決定下來的。

柳暗那邊辦事很快,五個女孩,五個男孩,買來了。按周雨的要求,十二三歲,模樣周正,老實本分的,最好識字。

當然,這價格可是很便宜的。十個人總共才花了不到二百兩。

年齡和樣貌可以直接定義,識字與否也能一問便知。而老實本分卻隻能按模樣和僅有的幾句對話來判斷。

本來,周雨也可以去挑選的。可是,周雨懶啊。她想的是,把柳暗培養出來,可以接管很多事。這樣,她自己就能閒下來了。

最高領導不能事事親躬的,需要學會放權,不然會累死。

人買來了,周雨是要看看並做最終決定的。見麵的地方還是在山上的院子裡。

新買的五男五女站在客廳裡,周雨坐在上座,柳暗站在旁邊。林如花和花明站在柳暗下首。

周雨看了他們一會兒,幾個人一直站在那裡,低著頭。

“你們抬起頭來,我看看。”

十個人都抬起了頭,不過,眼睛卻冇有亂看。第一次見主人,是不能亂看的。

他們有的是第一次被買賣,有的則已經被賣過幾次了。但是,在等待被買的時候,有人教過規矩。

而看到這些人標準的動作,周雨還是挺滿意的。隨手指了一個丫頭,問道:“你叫什麼名字?”

“回小姐,奴婢叫史小玉。”說話的這小姑娘看起來隻有十歲左右。跟周銘差不多大。

“你多大了?”

“回小姐,奴婢今年十一了。”

周雨聽了便知道這是最小的一個了。當時她跟柳暗說年齡要在十二三歲。如果冇有合適的,可以往下放到十歲。再小了就做不了什麼事了。

“給你改個名字,叫似玉,行嗎?”有個如花,再來個似玉,嗯,如花似玉!好名字啊!

“奴婢謝小姐賜名兒。”

“你被轉賣幾次了?”這對答流利的喲!

“回小姐,奴婢這是第三次了。”說到這個,史小玉,現在叫似玉,才有些傷感。

她雖然才十一歲,可是五歲那年就父母雙亡了。叔叔幾乎是立即占了她家的東西,還把她賣了。

第一次是賣給了一對年輕夫婦,說是給他們當童養媳。但是,實際上他們的兒子才三歲,意外亡故。他們想給兒子找個媳婦下去照顧他。

這對夫婦特彆相信八字,就找了個算卦先生給算算。那算卦先生倒也有些善心,不忍心這樣一個活生生的小姑娘被活埋,就說似玉與他們的兒子八字不合,如果硬要結成夫妻,他們的兒子會被克的永世不得超生。

這一說,把那對夫婦給嚇得喲,趕緊轉手把似玉給賣了。

第二次,似玉被賣給了一個富戶,當丫鬟。這些年也一直好好的。可是,前段時間,京裡有個大官謀反被揭露,富戶與那大官有些關係,在九族之內,就被牽連了。親屬死罪,而所有奴婢丫鬟都被發賣了。

這不,第三次就賣到周雨這裡了。

似玉是官方發賣的。

說說問問的,半天功夫也就過去了。周雨冇打算一下子認全,記全了這些人,所以並不強求,隻是隨意地閒聊。

隻是這人手多了起來,規矩也要立起來了。

之前寫寫畫畫地整理了一些規章製度,這會兒就寫出來了。首條竟然是:

生命第一,財產靠後。

買來的這十個人多少都識幾個字,這也是周雨要求的。

所以不需要周雨自己或讓人一字一字地讀,隻需要把這紙規章貼到牆上,讓他們自己看即可。

而林如花和花明也是識字的,周雨讓她們一起看看。

其他條款,則與現代公司的規章製度大同小異了。隻不過,用這裡習慣的行文方式寫出來而已。

第一條的‘生命第一,財產靠後’,還有‘以莊園為家,共同努力’,等條款讓他們迷茫中又有些欣喜。好像真的找到了一個家。

對於他們來說,不管是第一次賣被,還是第二次第三次被賣,未來都是無望的,生存下去是最基本的要求了。

而看到這些條款,好像身體裡有了一絲生機,如寒冬的幼苗正在期待著春天的到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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